在道外区南极街靠近八区体育场一侧,有一座开放式公园,这就是道外区长青公园。在园内绿树的环绕下,一座塔状建筑物静静地矗立在那里,默默地怀念着那些为解放东北而牺牲的烈士们。
这就是与东北烈士纪念馆同时建立的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烈士纪念塔。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当年8月上旬,东北解放区"各省市代表联席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大会成立了全东北统一行政领导机构--东北行政委员会。经部分代表提议,大会讨论通过了"慰问抚恤烈士家属,兴建烈士纪念碑,用烈士命名地名,编纂烈士事迹,以志永远纪念"等项决议案。1947年4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东北日报》发表题名《东北人民永远怀念先烈、建纪念馆、编英雄册》的公告。1947年6月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召开常委会,决定成立"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事业筹备委员会",同时决定首先在哈尔滨市建立烈士纪念馆和纪念塔,纪念塔选定在八区公园(现道外长青公园),纪念馆则利用原伪哈尔滨警察厅旧址。
1947年7月7日,烈士纪念塔在八区公园(现道外长青公园)奠基,1948年10月10日落成。烈士纪念塔由塔基、主席台、塔身三部分组成,塔基为十字形,高1.5米,占地面积450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塔基边缘上砌有花岗石矮墙,高0.6米,塔基后缘的矮墙上有10只旗杆,均布在塔基的中轴线两侧。主席台位于塔基的前部,长8.6米,宽4.4米。主席台的后部为31.1米高的塔身,由花岗石筑成,正面2米处贴有高7.8米、宽1.9米的黑色花岗石,镌刻"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烈士纪念塔"16个鎏金大字。底部东西两侧有两组淡绿色浮雕,东侧一组为手持步枪、紧握手榴弹的战士,寓意着人民军队为保卫白山黑水奋勇杀敌;西侧一组为肩扛弹药箱,手抬担架的民工,显示着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全力支持,塔顶装有一木质"八一"红星。
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烈士纪念塔的建成,一方面反映了党和政府对那些为建立新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献出宝贵生命的先烈们的缅怀,另一方面也为烈士家属、人民群众寄托自己的哀思及对后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一个场所和课堂。人民群众并没有忘记那些在战争中死难的烈士们,每到清明节,人们就自发地组织起来,到塔前来拜谒先烈,抒发对烈士们的哀悼和缅怀之情。
各级政府也非常重视对纪念塔的维修,1981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拨款3万元对塔身和塔基进行维修,更换了残缺部分,并对花岗石进行清洗,恢复了纪念塔的原貌。1999年6月道外区投入200万元对长青公园进行改造,将原来的半封闭式花园改造成街心花园,并对纪念塔周边环境进行了重新绿化和改造。使纪念塔在绿色的掩映下显示庄严肃穆。
1991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将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烈士纪念塔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建筑,并划定了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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